贝卡里亚《论犯罪与刑罚》

虐待动物之人应该入刑嘛?

——读贝卡里亚《论犯罪与刑罚》有感

强烈推荐这本书,作者全篇没有一句废话,其论述有一种解答数学题的逻辑美感,并且作者思考得非常全面。从法律是什么,法官的职责,一步步推导出与刑罚有关的一切。虽然少许内容存在一定的时代局限性,毕竟写于1764年(欧洲正处于启蒙时代,中国正处于清朝乾隆统治时期),但是其大部分从人性本质出发的洞察一点都不过时,并且非常迷人。

贝卡里亚的逻辑脉络

刑罚的出发点:人为了结束"丛林状态",让渡出自己的一部分自由,组成社会契约,构成法律,形成国家主权。(感觉这里暗示出了:国家是一个在特定疆域之内,成功地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实体。国家的出现是人类发展的必然性。回归本质去思考民族认同感、国家认同感,感觉会有很多有意思的内容,有些跑题,以后再思,我的脑子还不够使。)

刑罚的目的:其一是防止罪犯再次犯罪,其二是威慑他人不要犯罪。

刑罚的准则:与罪行相称(罪行是需要量化的,对社会的损害有多大,刑罚就该有多重——不能因个人好恶、情绪多寡来量刑);确定性(讲究证据);迅速且及时。

总的来说:人订立契约 → 犯罪就是违约 → 违约要受罚 → 受罚是为了保卫契约 → 保卫契约只需"足够"而非"最重" → 所以刑罚必须精确对应实际损害量 → 所以刑罚必须确定、及时、透明 → 任何偏离这个标尺的刑罚,都是对契约本身的二次伤害。

虐待动物之人应该入刑嘛?

现实生活中,虐待动物涉及到的实际情况颇多。我这里先指出一般"呼吁入刑"容易陷入的误区,从今日会伤害动物延伸到未来可能伤害人类,由此来呼吁制定相应法律来制裁虐待动物之人。这里存在的误区是因"潜在的可能"而动刑。一旦立法接受这种逻辑,刑罚就不再基于"实际的损害量",而基于"推测的危险性"。这正是贝卡里亚最警惕的:用模糊的风险取代精确的计量,用对未来的恐惧取代对当下的判断。这不是现代法治应有的样子,这是倒退到了封建专制时代。法律是道德的底线,不是道德的上限。

在我看来"虐待动物之人应该入刑嘛?"的关键点在于,"虐待动物"的这个行为有没有伤害到人,因为法律是人订立契约,保护的也是人的权益。听起来很残酷,但是冷静仔细思考一下,如何为"纯粹"虐待了动物的人量刑呢?难道我们人类能不吃不喝存活于世嘛?我能够想到的"虐待动物"的行为有伤害到人的情况有:这个动物是有主人的,因而构成对人的财产、情感和个人安全感的侵犯;公开和大量地传播虐待,因而构成对公共感受的侵犯,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中违反性道德的行为。

但即使有些行为还没构成犯罪没能入刑,我想还是非常有必要有相应的惩罚机制的。首先必须强调,刑罚的目的是"阻止再犯和预防犯罪",而不是"报复和摧毁"。一个被彻底排斥的人,只会成为更危险的敌人。因此,惩罚必须是适当的,而不是成为另外一个施暴者。具体的惩罚机制,不是"让他痛苦",而是让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具体代价,并且让他有机会重新学会尊重生命。我能想到的惩罚措施有:金额赔偿、强制修读道德教育课程、强制性做义工服务(如协助动物收容所)、强制自费参加心理辅导。

最后,容我一厢情愿地希望世间一切都好吧!

以下内容摘自原文:

法律,是天生自由独立之人结合组成社会的约定条款。由于生活于没完没了的战争状态,人们享有的自由,很不确定而无甚价值。厌倦了如此状况的人们,就牺牲一部分自由,以换取安全和平地享有另一部分自由。每一个人献出的自由总和,就构成国家主权,并由作为合法代管者的国家处置。

仅仅建立这种机构是不够的,还必须保护国家拥有的这部分自由不被任何人篡夺,盖每一个人不仅会企图收回自己献出的那部分自由,而且会企图掠夺他人献出的那部分自由。所以,必须有可以为人所感知的力量,防止个人肆意妄为而导致社会重返混乱无序的原始状态。经验表明:唯有如此,普罗大众才会遵守一定的行为准则,才能防止社会走向解体。

这种可感知的力量,就是为犯法者制定的刑罚。它,可以直接为人所感知,可以让人永远铭记,从而足以遏制危害公共福祉的个体情感欲望。除此以外,任何滔滔雄辩,任何大道理,甚至任何伟大真理,都无法永远遏制周围世界活生生的个体欲望的爆发。

刑罚,为免沦为某个人或者多数人针对个别人的暴行,应当是法定的、公开的、及时的和必然的,应当是与罪行相应的,应当是在一定条件下尽可能轻缓的。

刑罚目的,仅仅是阻止犯罪人再次危害社会并预防其他人实施类似犯罪行为;刑罚及其适用方式,应当是按照相应比例原则,既给予犯罪人身体最低限度的痛苦,又给予其他人最强烈、最持久的影响。

刑罚越迅速及时就越有益,是因为犯罪与刑罚的间隔时间越短,犯罪与刑罚这两种观念的联系,在人们头脑中就越突出持久,人们就会很自然把前者视为原因、把后者视为不可避免的结果。

给予人类心灵最大影响的,并非刑罚的强烈度,而是刑罚的持久度。最容易、最持续触动人类感觉的,不是稍纵即逝的强烈刺激,而是反复呈现的轻微刺激。一切有感觉的生物,都是受习惯支配的。人们说话、走路和生活的方式,都是习惯养成的。道德观念亦然,是通过长期而反复的刺激,才铭刻于我们头脑中。


以上內容仅代表个人思考